今天是第27個世界防治荒漠化與干旱日,我國的主題為“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”。
目前,我國荒漠化土地總面積261.16萬平方公里,占國土面積的27.2%。巖溶地區石漠化土地面積為1007萬公頃。長期以來,我國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、開創性、長遠性的工作,健全法律法規,優化頂層設計,持續深化改革,加強監督考核,實施重點工程治理,強化荒漠植被保護。“十三五”期間,累計完成防沙治沙任務1097.8萬公頃,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積160萬公頃,建成了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46個,新增封禁面積50萬公頃,國家沙漠(石漠)公園50個,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積分別達12億畝、26億畝,荒漠植被保護成效顯著。
《防沙治沙法》頒布20年來,我國建立了保護制度、修復制度、監測制度、考核制度、部門協調機制等比較完備的防沙治沙制度體系,13個沙化嚴重省(區)先后頒布實施了防沙治沙實施辦法、條例。通過健全政府投入機制、建立荒漠生態補償制度、完善金融扶持和稅收減免政策,形成了政府主導、企業投入、全民參與防沙治沙的治理模式。
自2004年起,全國荒漠化和沙化面積連續3個監測期實現“雙縮減”,荒漠化、沙化面積分別以年均2424平方公里、1980平方公里的速度持續縮減。自2005年起,石漠化土地面積連續2個監測期實現縮減,年均減少38.6萬公頃,沙區和巖溶地區生態狀況整體好轉。通過發展沙區特色種植養殖、沙漠旅游、生物質能源等綠色富民產業,助力鄉村振興。
1996年,我國成為《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》締約國以來,提出多項建設性方案并被采納實施,支持國際防治荒漠化知識管理中心建設,向發展中國家輸出防治荒漠化經驗和技術,為全球荒漠化治理作出了積極貢獻。
“十四五”期間,我國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按照“全面保護、重點修復與治理”的原則,堅持因地制宜、適地適綠,宜林則林、宜灌則灌、宜草則草、宜荒則荒,全面保護原生荒漠生態系統和沙區現有林草植被,加大干旱綠洲區、重要沙塵源區、嚴重沙化草原區、嚴重水土流失區的生態修復和沙化土地治理力度,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。加強科技創新,大力推廣成熟適用的治理技術和模式,研究推廣多重效益有機結合的樹草種,加大林草裝備現代化、管理信息化的技術創新與應用力度。深化履約和國際合作,加強與周邊及“一帶一路”重點國家的荒漠化防治合作,強化東北亞防治荒漠化網絡、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等多雙邊機制,向全球分享中國經驗,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。
文章來源:國家林業和草原局